自小也有將購物袋再用的習慣,記得以往初出來工作時,還是中環英雄的時候,我挽著再用的購物膠袋返工。老實說,在中環區是有點異相。
後來從家人留下的名牌購物紙袋,用來循環再用拿著返工,發覺同事的視線,和話題,也就落在那個我認為也是平平無奇的,一個紙袋上,這點令我很難忘。 縱使購物袋的外表普普通通,用舊了可以換另外一個新的,但拿著返工,也許不夠體面。 及後我用了公文紙袋,俗稱“雞皮“紙袋,長方薄身,拿著在手裡,外表也很踏實,但用舊了也是不太好看,即使我也可換另外一個新的。 隔了一段時間,選用了手提皮包,比手掌大一些,很實用又襟用,而且美觀體面;此後還用上了幾年的公事包,重了,但也不用裝那麼多東西。最後,還是選擇了孭背嚢,那時在中環,孭背嚢已逐漸普遍,也更輕鬆。 還是輕鬆一些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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